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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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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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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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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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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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市場規模小,頻譜規畫要考慮國際接 軌,目前台灣規劃的920-928MHz包含於美國免執照頻段902-928MHz ,也包含中國大陸RFID頻段920-925MHZ,台灣若排除ETC頻段將造成國內外物聯網設備商要特別為台灣客製修改軟體或硬體設備,有些大廠為台灣客製意願不高,將影響台灣本地物聯網服務之產業發展。
頻譜資源極為寶貴,ETC頻段僅特許使用在高速公路,如今只因為發生機率極低的干擾 卻要封閉全國其他區域使用該頻段的權利,非常不合理。更何況頻譜政策應考慮最大效益的和諧利用,以正常使用時降低干擾機率、極端非正常狀況時容忍一定程度的干擾為規劃,而不是以 零干擾作為頻譜規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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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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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暫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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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物聯網設備干擾 ETC設備的機率極低,一般低功率物聯網設備要很長的時間才會作動一次,高速公路之車輛未必每部車子都有LPWAN設備,就算有也未必會作動,就算作動也未必剛好通過收費門架,就算剛好通過也未必跳頻到ETC頻道,就算剛好頻道跳到ETC頻段也有LBT機制,最後ETC還有照相以影像辨認補救處理。LPWAN設備不會一夕爆增,只會逐年增加有足夠緩衝期可以應變,更何況現行已經有滿山滿谷各式各樣在922-928MHz且符合LP0002的設備與ETC共存運作也未聞有干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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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LP0002規範LP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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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WAN基本上送出的封包數據通常只有十幾個BYTE,基本上是一組ID再帶著短訊息,因此從技術上來看LPWAN本質上就是一個主動式的RFID,因此現行LP0002之規範足矣。而目前全世界很多國家的RFID頻段也都同時開放給LPWAN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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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LBT、Duty Cycle及終端能否主動發射等應依循國際規範切不可台灣自訂規範自絕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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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灣不是主導通訊系統晶片的產業大國,關於LBT、Duty Cycle 已經涉及通訊系統問題,台灣不宜自訂規範,必須遵循國際規範與作法,否則台灣沒有國際系統晶片支持台灣自有之通訊規範將嚴重影響台灣產業發展。更何況在免執照頻段的LPWAN在有限的通道容量及充滿干擾的環境下LBT及Low Duty Cycle 已經是業界共榮生存的自律原則,台灣無需畫蛇添足。至於終端若限制其主動發射則七成以上的LPWAN服務無法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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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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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移頻方案,並開始進行移頻規畫與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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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ETC頻段已經和922-928MHZ的合法應用服務頻道相衝突,雖然LPWAN干擾ETC設備機率極低,但未來隨著LPWAN終端設備越來越多,應用服務也會蓬勃發展,而ETC特許可以2瓦發射的高功率恰恰會嚴重干擾LPWAN的設備,阻礙LPWAN在車用物聯網的應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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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特許遠通電收在特定地區之部分車道進行場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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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ETC的系統是可工作在860-960MHZ,移頻至915-920MHz不需更換終端Tag,也無需重建門架Reader設備,僅需調整系統軟體及進行實際環境之場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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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公布920-928MHZ為 LPWAN頻段,並以LP0002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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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於LPWAN的頻譜政策延宕太久業界無所適從,嚴重影響台灣的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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